山东两个细则新增一次调频滞后考核!要求独立储能可用率100%!收紧新能源偏差考核! 微动态
2026-06-11 17:30:45 来源:山东能源监管办
6月8日,山东能监办发布两个细则修改征求意见稿。编制说明显示,本次修订新增机组一次调频测试滞后时间的具体要求,此外也明确在山东电力现货市场正常运行期间,有偿调峰考核相关条款暂不执行。另外,文件还系统优化了新能源预测准确率考核机制,调整新能源偏计划曲线考核逻辑,
一次调频远程扰动测试的频率下发标准为:频率超出一次调频死区且持续在10秒及以上,且频率超过规定的大扰动频差值的持续时间在3秒及以上。当一次调频远程扰动测试中,一次调频滞后时间超过2s,对机组滞后时间进行考核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日内预测准确率:新能源场站预测允许偏差,最小允许偏差为±1兆瓦。功率非受限时刻,风电允许偏差为30%、光伏允许偏差为20%;功率受限时刻,风电允许偏差为33%、光伏允许偏差为23%。
超短期预测准确率:新能源场站预测允许偏差,最小允许偏差为±1兆瓦。功率非受限时刻,风电允许偏差为12%、光伏允许偏差为7%;功率受限时刻,风电允许偏差为15%、光伏允许偏差为10%。
相关补偿标准如下:
有偿无功:30元/兆乏时。
黑启动:年度黑启动试验,按照30万元/次补偿;因电网故障提供实际黑启动服务,按照1000万元/次进行补偿。
转动惯量响应:小扰动72元/MW;大扰动100元/MW。
快速调压:72元/MW。
响应补偿:72~100元/MW;
快速调压:72元/MW。
另外,文件对独立新型储能电站一次调频提出明确要求,性能不达标的每次按当月上网电量0.5%的标准考核。
(一)一次调频死区为±0.05Hz;
(二)一次调频功率变化限幅不小于20%额定有功功率;
(三)一次调频调差率应为2%;
(四)一次调频动态性能:响应滞后时间应不大于1秒,上升时间应不大于3秒,调节时间应不大于4秒;
(五)一次调频调节精度:达到稳定时的有功功率允许偏差应不超过±1%额定有功功率;
独立新型储能电站一次调频月可用率应达到100%,低于100%的电站纳入每月考核。此外,电力调度机构按日考核独立新型储能电站能量可用率、荷电状态(SOC)准确率。
文件明确,电力现货市场未连续运行时,有偿辅助服务补偿费用由并网主体按上网电量的比例分摊。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时,调频、备用辅助服务费用,按照辅助服务市场规则分摊,其余有偿辅助服务费用由所有并网主体按上网电量的比例分摊。
原文如下:
关于公开征求《山东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《山东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
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安全新战略,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决策部署,规范电力系统并网运行秩序,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机制,做好与国家最新政策的衔接落实,保障电力系统安全、优质、经济运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》《电力监管条例》《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》《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》《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办法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,我办组织市场运营机构和相关单位研究修订了《山东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《山东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。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相关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发至scjgc@cnea.gov.cn。感谢参与和支持!
附件:附件1:山东省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.pdf
附件2:山东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.pdf
附件3:编制说明.pdf
附件4:修改意见反馈表.pdf
山东能源监管办
2026年6月3日
标签: 独立储能 新能源场站 火电机组